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、增进民生福祉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。2020年3月,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下发了《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》(中发〔2020〕5号),这是我国医疗保障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纲领性文件。12月6日,中共浙江省委、省政府专门制定下发了《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浙委发〔2020〕29号,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。《实施意见》是今后5年乃至更长一个时期整个浙江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行动指南。 1月6日上午,市医保局专门组织召开政策宣讲会,邀请省医保局党组副书记、副局长、一级巡视员王广兵作政策宣讲,市局班子成员,各区、县(市)医保部门负责人,临安区医保联动单位相关负责人及临安分局中层以上干部参加。宣讲会由市医保局党组书记方健国主持。 ![]() ![]() 王广兵从出台背景、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三个方面出发,结合具体事例、数据,全面细致地解读了《实施意见》的重要思想、重要内容、重点工作。 (一)出台背景。《实施意见》是在中央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、全省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、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出现新情况、新问题的背景下出台的重大战略举措。 (二)主要内容。《实施意见》共包括8个部分29条内容,阐述我省实施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、24个方面主要任务和推动医疗保障制度深化改革落地的重要措施。 (三)特色亮点。一是以“六个医保”布局医疗保障发展新战略;二是以人为核心织密医疗保障制度和服务两张网;三是以智慧引擎驱动医疗保障治理现代化;四是以法治启航医疗保障改革新时代;五是以统筹“三医联动”共创健康浙江。 ![]() 最后,方健国就如何抓好《实施意见》的学习贯彻和宣传落实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: 一是抓好专题学习。组织干部职工对《实施意见》进行全面深入的学习,认真传达王局长的授课内容,深刻领会《实施意见》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。 二是抓好舆论宣传。根据省局制定的宣传方案,在省局的统一部署下,落实时间要求、形式要求、内容要求,精心组织、扩大影响、力求实效。 三是抓好贯彻落实。结合2021年工作思路谋划和“十四五”规划制订,将学习所得用于医保工作实际,推动本地医疗保障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和新的突破,为“十四五”开好局、谋新篇。 ![]() ![]() 来源:临安医保 【来源:杭州医保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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